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友之家”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     更新日期: 2017-10-20     访问次数: 277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友之家”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友之家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整洁、温馨的校友会接待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友之家设在漕宝路校区行政楼,钥匙保管在校友会办公室。校友之家配备桌椅、茶水、音响、电脑、投影仪等基本设备。未经校友会办公室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配备、使用校友之家。

      第二条:校友之家主要用于校友返校室内欢迎、座谈、茶歇等接待活动,不能进行KTV、醺酒、聚餐等活动。如需借用,须提前一周向校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友之家借用申请单》,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校友之家使用前后,须爱护室内的办公桌椅、电子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保持校友之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室内整洁环境。

     第四条:校友接待活动中,须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电子设备按照正确流程操作,室内环境设施不得擅自涂改。

     第五条:校友接待活动结束时,须关闭电脑、音响、电灯等所有电子设备和电源。打扫室内卫生,清倒垃圾,保持校友之家的清洁卫生。关好门窗,并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友之家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条:校友之家使用如出现人为原因造成的公共财物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涉及学院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友会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