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海华科技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     更新日期: 2021-12-01     访问次数: 32

       11月28日,辉隆海华科技校企战略合作签约暨博士后工作站成立仪式在蚌埠举行。会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与海华科技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柯勤飞,安徽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良斯,蚌埠市委书记黄晓武,蚌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葛锐,辉隆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刘贵华,海华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解凤苗出席。

  安徽省供销集团、蚌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同济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精细化工、香精香料领域专家学者共同参加签约仪式。

  柯勤飞对海华科技集团与我校缔结战略合作表示热烈祝贺。她介绍,作为全国最早以“应用技术”命名的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始终坚持“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的特色定位,秉承“依产业而兴、托科技而强”办学理念,近年来,学校聚焦服务国家及长三角一体化、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主动把握产业升级对应用创新型技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相关行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全国唯一的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将全方位助推香料香精产业的快速发展。

  柯勤飞表示,海华科技与学校于2013年开启合作,已成为校企合作的优秀典范,未来双方将继续共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打造创新发展联合体,努力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创效,助力海华科技成为国际一流的香精香料供应商。

  刘贵华在欢迎辞中代表辉隆集团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成立、校企战略合作的签约表示热烈祝贺和衷心感谢。他表示,校企战略合作签约暨博士后工作站成立既展示了蚌埠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研创新的重大成果,也标志着海华科技向着成为世界一流的医药中间体及香精香料企业迈出了一大步,必将推动辉隆打造高科技集群、高质量发展企业集团的宏伟愿景早日实现。

  在与会领导与全体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我校科研院院长韩生与海华科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其忠签订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战略合作协议》,同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代表也与海华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我校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多位老师被聘为海华科技研发团队专家、顾问。

  签约仪式后,柯勤飞一行参观了海华科技智控中心、企业展厅和研发中心。

  据悉,作为目前全球唯一一家拥有间甲酚完整产业链的精细化工细分领域知名高新技术企业,海华科技集团与我校已拥有近十年的深厚合作基础。为实现薄荷醇产品的国产化,2013年海华科技集团与化工学院毛海舫教授团队签订《薄荷醇生产技术开发》合作协议。为尽快突破关键技术的制约,团队骨干教师长期扎根企业,衣食住行都在厂区,成了海华研发部门有名的 “编外员工”。经过双方多年共同努力合作,成功克服了薄荷醇生产工艺产业化过程多重工程技术难题。

  今年2月,海华科技集团年产3000吨的百里香酚生产车间试车成功,年产3000吨的薄荷醇生产车间已基本建成,即将具备试生产条件。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将继续拓展薄荷醇下游凉味剂系列技术研发,达成为期五年、标的总额达1000万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争取打破国外企业长达三十年的技术垄断,彻底解决相关产品长期被国外“卡脖子”的技术难题。

  随着校企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及海华科技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式成立,今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与海华科技集团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强化协同创新和协同育人“双协同”的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增强我校服务支撑全球创新资源配置、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能力,在关键技术攻关实践中培养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

文/图:科研院 化工学院